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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黄2019年清洁取暖“双替代”补贴政策

发布时间:2019-09-23 来源:未知 点击次数: 打印 作者:admin

1.2019年新增购买市中标的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、相变电储能等分散式分户分室取暖的“电代煤”居民户,按照设备购置成本(包含设备初装费用)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,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采购设备价格的60%、每户最.高补贴不超过2300元;
2.其他分散式采暖设备补贴:对于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、相变电储能设备以外的分散式电(气)采暖设备,按照设备购置成本(包含设备初装费)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,原则上按照公开招标采购电(气)取暖设备价格的80%进行补贴,每户最.高补贴1500元(电壁挂炉每户最.高补贴3000元);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五保户的补贴标准,按照公开招标采购设备价格的95%进行补贴,每户最.高补贴1500元。
3.电(气)价格优惠政策:“电代煤”用户继续执行阶梯电价、峰谷分时电价、“打包交易”电价等电价优惠政策;“气代煤”用户继续执行阶梯气价优惠政策。
4.天然气开口费(初装费)优惠政策:按照“老村老办法、新村新办法”规定,对于2019年清洁取暖补贴范围内的新增行政村天然气安装用户,政府补贴每户初装费500元(对户通气验收后,由乡(镇)财政直接结算补贴,不含2018年以前享受补贴政策的村)。
5、对天然气不能通到的村优惠政策: 对于2019年“双替代”整村推进村,在天然气不能通气的情况下,根据“气(电)做饭、电取暖”原则,实行液化气(或电)做饭临时过渡补贴政策,采暖期内每户每月补贴3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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